垃圾分类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校园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着力提高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实现“美丽中国”和“美丽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条 工作目标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
根据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19年基本实现校园垃圾分类知识的全面普及,师生具有较强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基本形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第三条 组织领导
校园垃圾分类工作由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组 长:俞振伟
(二)副组长: 李梅
李 骏 彭昌明 王 兵 马宝珍 陈 宏 黄许鑫
各学院中心部门办公室主任
(四)办公室主任:张刚
(五)办公室副主任:李骏
办公室设在后勤保卫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汇总师生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负责拟定学校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及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 责任分工
(一)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督导、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二)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全校各部门、单位做好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负责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监督和管理。
(三)宣传部:负责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减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四)学生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学生自我监督,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学习和比赛活动。提高学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将垃圾分类减量行为纳入学生日常考核,引导减少垃圾产生和垃圾分类行为的养成。
(五)团委:大力培育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
(六)财务部:负责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
(七)资产基建处:负责建设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配套所需硬件设施;负责购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所需的车辆、工具和器材。
(八)各学院、中心、部门:负责开展本单位所辖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强对师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推进和监管。
(九)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各类实训室有毒有害废弃物等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
(十)医务室:负责校内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医疗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十)物业公司:负责校内(含学生公寓)垃圾分类减量的基础性工作。负责校内公共区域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清运工作,建立完善校内垃圾分类台账制度,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校内零星装修垃圾的清运(原则上校内装修垃圾是由施工单位直接联系环卫单位运离学校)。
(十一)德稻上海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餐饮公司、绿化公司:负责各单位辖区内垃圾分类减量的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贮存清运工作。
五、学校垃圾的主要种类和内容
(一)分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等。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湿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二)分流垃圾,包括: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废弃树杆垃圾、废弃树枝垃圾、废弃树叶垃圾、实训室有毒有害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餐厨垃圾是指饮食剩余物以及食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弃物。
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餐饮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装修垃圾是指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大于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物。
废弃树杆垃圾是指废弃的树主干或大枝部分。
废弃树枝垃圾是指从树主干或大枝上生长的废弃枝条。
废弃树叶垃圾是指树进行光合作用的废弃部位。
实训室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实训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废渣等物质。
医疗废弃物是指是指学校医务室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推广阶段(截止到2019年8月30日)
明确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学校校园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纳入重点工作,细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和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宣传开展垃圾强制分类的意义,明确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表率意识,着力提高广大师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一个师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面向不同层面的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在全校师生中普及相关知识。
建立管理机制。制订垃圾分类减量有关工作的制度,逐步将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分批成立学校垃圾分类减量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设置分类设施。在校内公共区域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和颜色,对目前已在使用的垃圾收集容器,若容器颜色与现有分类标准色一致时,采用加贴分类标识的形式进行规范,逐步自然淘汰更新。各部门、各单位按实按需,逐步更新。
(二)第二阶段为实施、巩固阶段(2019年9月开始— )
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结合实际,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彻底淘汰更新杂色桶,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
建立垃圾分类减量日常管理制度。持续开展培训教育,将垃圾分类减量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培训的常态化;各部门、各单位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推行,把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与学校创建最清洁校园工作相结合,加强自查自纠,主动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监管和考评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绩效评估,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部门(单位)、班级、寝室、教师、学生给予表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成立垃圾分类减量学生志愿队和师生监督队,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垃圾分类检查督促,定期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工作落实,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
(二)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实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人员;逐步建立多方参与的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
学校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定期检查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对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分类质量。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O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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