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8-30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管理好宿舍,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确保安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

5、按时巡视宿舍区,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

 6、负责督促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以及学生寝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每天有管理员进行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管理部,并报学校进行处理解决。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修理。

8、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辅导员、老师沟通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并上报学校。

12、为学生做好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视觉学院物业分公司

                                            2016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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