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演艺新空间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
2.1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3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工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演艺新空间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采购安装
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26-0493-e
3、预算编号:
5、采购属性:货物类
6、所属行业:工业
7、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8、交付周期: 合同签订 30 日内全部设备到货。
9、采购预算金额:65万元。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微信关注公众号“教建咨询”报名,首次报名需先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报名搜索项目编号:2026-0493-e。报名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付费成功后比选文件会快递至报名提交信息中的邮寄地址。采购文件售价:600元。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钦江路88号东楼六楼626室
2、开标地点:钦江路88号东楼六楼626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 标 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1-67822527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添丞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