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表 |
采购单位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1#楼卫生间翻新项目 |
建设地点 | 文翔路2200号。(详见图纸) |
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描述 | 对1-4F,4套老旧卫生间进行整体翻新,按标准完成拆除、重新布局、上下水及电的管线全部更新、防水处理,更换洁具、通风、照明设施并翻新地面墙面。并对拆除墙体破坏的过道区域墙面进行修复至阴阳角处,其它运输、场地封闭登高措施、成品保护等所有内容。 |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 78.5458万元 |
计划施工工期 | 工期约45个日历天且竣工日期不得晚于2026年8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方正式开工通知单为准; |
其他说明 | / |
投标条件 |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施工资质要求 | 第一条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
第二条 |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其以上 |
以上资质要求,供应商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供应商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不接受 |
获得比选文件方式 | 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5楼506室获取比选文件。 |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 | 2026年7 月2 日至2026年7 月8 日(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比选文件时 需提供资料 |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 | 张啸天 | 联系电话 | 18101673447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5楼506室。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7 月13 日上午10 时00 分 |
开标时间 | 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 同投标地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无 | 比选文件工本费(元) | 600元(售后不退) |
发布本次比选邀请的媒介名称 |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选成交结果公示等,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iva.edu.cn/)中公开发布。具体网址为:http://info.siva.edu.cn/channels/61.html。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比选及响应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备注 |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潜在供应商须保证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 3、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计算方法:施工类招标代理费和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照沪建计联[2005]834号、沪价费[2005]056号文件《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计费标准优惠下浮15%即85折计费,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取;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