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BDL-WZ-2023-008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68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30--11:
30 、下午 13:30 -- 16:0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 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 除外)。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法人代 表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 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
后退回。如有缺漏,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 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比选文件 600 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 退回。如有缺漏,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 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 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比选文件资格。凡愿参加 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 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会 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
2、项目预算:68 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项目内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维扫描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符合: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30--11:30 、下 午 13:30 -- 16:00(北京时间),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 同时携带下列文件备查: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 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比选文件 600 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 名。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 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 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如因供应商递交虚 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比选文件资格。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 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四、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传真或邮件(需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上海文汇建设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如有),传真:61418986,邮箱:546219376@qq.com。
五、响应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请供应商将响应文件(1 正 3 副,1 电子版)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定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会议室进行,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届时准时出席。
各供应商须按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组织的各项活 动。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 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确认开标资格。
(2)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当纸质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 号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678225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100 号(陆家嘴软件园 2 号楼)5 楼 506 室
联 系 人: 张啸天
电 话: 18101673447
电子邮件: 546219376@qq.com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