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剧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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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_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剧场维保项目_招标人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预算费用为一年45万元。现委托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剧场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剧场总共设约1000个观众席,是学生平时演出、排练及各种典礼、大型会议的重要活动场所。剧场于2016年2018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升级改建,两次的升级改建项目顺利完成,在通过第三方专业检测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为保证剧场的正常运营,学校需专业单位派设固定的专职人员对剧场的运营保障和设备的维护、检测提供优质的维保服务。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金额为每年45万元。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在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大厦32楼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2楼经审核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份: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前来获取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或申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如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具备如下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
(b)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后截图)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可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账户: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00135811910002636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钻石交易中心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简称或编号+ 投标人简称+工本费
招标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行政楼 | 地址:上海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大厦32楼 |
联系人:石老师 | 联系人:尹行卫 |
电话: 021-67822527 | 电话: 021-63238528 |
电子邮箱: / |
2025年3月20日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