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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办《对外宣传中需注意的著作权问题》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3-11-16 

学校举办《对外宣传中需注意的著作权问题》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级部门宣传工作的组织联络,提升宣传工作的规范化、有效性,11月14日下午,校党委宣传部邀请上海广播电视台版权资产中心副主任姚岚秋,面向学院联合党委、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支部书记和宣传员,以及学生宣传骨干讲授《对外宣传中需注意的著作权问题》讲座。


上海广播电视台版权资产中心副主任 姚岚秋

       新媒体时代使得各类形态媒介互相联通融合,多媒体传播在极大丰富信息环境的同时,也会带来权利的纠纷。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可能无意识间便会涉及侵权问题。姚岚秋通过一些典型的摄影作品、肖像、字体等侵权案例讲解,为在场人员树立“他人作品在一般情况下都要先获得授权才能使用”的意识。

       究竟什么才是“作品”?姚岚秋结合《著作权法》,深入阐述关于“作品”一词的法律层面认定,从创作主体、表现形式和重要特征三个层面明确作品的边界和范围,并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的非作品进行举例说明。


       在讲座的最后“外宣中规避侵权的可能”部分,姚岚秋重点说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标准,介绍检验作品使用是否侵权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如何使用作品既符合规范,也能为宣传工作增色。

       与会人员积极参与问答互动,并向主讲人提问,了解扩充可使用作品素材的渠道和规避侵权的方式方法。生动翔实的讲座为与会人员学习相关知识,正确使用信息资源,丰富宣传内容带来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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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