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紫藤园改造工程
比选邀请书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委托,现就紫藤园改造工程邀请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响应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紫藤园改造工程
二、比选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为拆除中间花坛、砌筑水池、砌筑四周花坛、水电安装、黏贴地面及花坛水池石材、安装灯具及水池系统等。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要求。
三、计划工期:竣工日期不得晚于2023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方正式开工通知单为准;
四、资金来源:财政。
五、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
1、比选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比选响应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六、最高比选响应限价
34.4万元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6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获取比选文件。
2、获取比选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比选响应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比选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5)比选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打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和相关承诺书外均为现场核查后即退回。
八、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止;逾期未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和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比选响应资料均拒收;
2.开启报价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30分;
3.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
邮编:201620 | 邮编: 200001 |
联系人:石老师 | 联系人:尹行卫 |
电话: 67822527 | 电话: 021-63238528*8033 |
传真:/ | 传真: 021-63238522 |
电子邮箱: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