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邀请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1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邀请比选文件

 

 

 

 

 

项 目 编 号:221579ZB011008

采  购  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6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2、比选编号:221579ZB011008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在“互联网+”背景下,借助网络在线课程平台,整合现有课程资源,在四个教研室(中文、史论、体育、手作)的基础上,针对已有基础的十三门课基于“微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下的数字课程体系建设创新,授课视频是网络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将教师的授课视频、音频、课件内容自动同步合成为课堂授课模式的教学课件,供学生超星在线点播学习。

4、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5、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6、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四、比选响应截止及开启报价时间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选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邮编: 201620

邮编:200001

联系人:石彩霞

联系人:尹行卫

电话:67822527

电话:63238528

传真: /

传真:632385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石彩霞

电话:138 1623 3317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尹行卫

电话:63238528

3

比选项目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4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比选范围

在“互联网+”背景下,借助网络在线课程平台,整合现有课程资源,在四个教研室(中文、史论、体育、手作)的基础上,针对已有基础的十三门课基于“微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下的数字课程体系建设创新,授课视频是网络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将教师的授课视频、音频、课件内容自动同步合成为课堂授课模式的教学课件,供学生超星在线点播学习。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7

合格供应商

资质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特定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是否接受联合比选响应

见《比选邀请书》

8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9

供应商在比选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2022年12月13日11:00分前

形式:盖章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

发送至电子邮箱:yinxingwei@dahuacpa.com

10

澄清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时间:2022年12月13日16时00 分前

形式:电子邮件

11

最高响应限价

□无

■有,最高比选响应限价:28万元

12

比选有效期

从比选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

13

比选保证金

□要求,比选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帐户: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604900005020624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上工支行。

比选响应截止时,若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未能交纳入账,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比选响应。

■不要求

14

服务期

签署合同后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15

比选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副本份数:3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需提供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的电子文档。

16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17

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

18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19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20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开启报价时间:同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1

开启报价程序

开启报价顺序:后到先开

22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其中技术经济专家至少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3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2名

24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成交人

□是

■否

25

是否采用电子比选

■否

□是,具体要求:

26

履约保证金

无须提交

27

中选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选成交单位支付中选成交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中选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元由中选成交人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1.2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比选采购。

1.3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比选人。

1.4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对在参与比选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货物和服务。

2.2 “相关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协助、指导、理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比选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比选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从比选人处下载、领取或购买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向比选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选成交人”系指中选成交的供应商。

2.6 “卖方”系指中选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供货和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3. 2《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比选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比选。

(5)比选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供应商比选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5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比选。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比选响应费用

不论比选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比选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询问与质疑

7. 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比选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向比选人书面提出询问。对供应商的询问,比选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比选文件的质疑,应当在答疑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比选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比选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选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选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比选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比选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或在原比选邀请书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比选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比选人将拒绝其比选响应,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选成交后发现的,中选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比选文件

10. 比选文件构成

10.1  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比选需求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比选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比选响应文件规定截止日期以前,按《比选邀请书》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比选人。

11.2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比选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比选人将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布时间距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比选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分散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比选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或者比选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比选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比选响应文件

13. 比选响应文件构成

13.1比选响应文件由比选响应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份内容构成,装订成一册。

13.2 比选响应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响应函

(2)开启报价一览表

(3)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4)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商务响应表;

(7)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8)供应商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

13.3 技术响应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供应商比选响应的供货及服务方案(包括对采购项目课程录播功能响应方案,供货和服务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其证明资料,以及对供货及配套服务内容的理解以及供应商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提交方式、安装实施组织等)和供货厂商授权书(如有)、产品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说明及承诺等,以及其它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2)按照《项目比选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资格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三证合一)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的其他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比选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比选响应方应将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比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4. 比选响应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比选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比选响应计量单位,比选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比选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比选响应有效期

15.1 比选响应文件应从开启报价之日起,在《比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有效。比选响应有效期比比选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比选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比选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比选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比选响应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比选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比选响应文件。

15.3中选成交人的比选响应书有效期至完成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年度内发生的委托范围内全部管理服务内容并通过资料验收、合格移交和办理完财务审计报批批准之日为止。

16. 比选响应报价

16.1本项目取费报价结合本单位管理水平和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竞争情况作出报价。供应商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比选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比选响应报价应包括为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设备及其附加服务(包含所有安装施工费用)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其它保险费、福利等)、材料、机械、管理、税金、价格上涨风险等一切费用。

16.2报价依据:

(1)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比选响应方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6.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6.4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5  除《项目比选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比选响应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6  比选响应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比选响应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7  开启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比选人开启报价,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在开启报价时将当众唱出。开启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比选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16. 8 比选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

17.商务比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对比选文件有关比选响应有效期、和按《项目比选需求》委托内容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并按照比选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文件。

18.技术比选响应文件

18.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比选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比选人的技术需求、质量标准等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比选响应的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8.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比选响应保证金

19.1供应商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比选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比选响应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9.2 供应商不按本章前附表要求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响应。

19.3 比选人最迟将在与中选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选成交的供应商和中选成交人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2)中选成交人在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0. 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

20.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0.2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比选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20.3 比选响应文件中凡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比选响应文件,则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比选响应文件中。

20.4 比选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比选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5 供应商应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比选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比选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比选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比选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比选响应在评审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风险。

20.6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比选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装订豪华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比选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审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比选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比选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比选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订。

(3)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文件(如比选响应函、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彩色打印以显示彩色。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

(1)采购项目名称和比选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件比选的,还应注明所比选响应的包件编号、比选响应货物名称;

(2)注明“在开启报价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地址;

(4)封口处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比选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2.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2.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响应地点。

22.2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均将拒绝接受。

22.3  在比选人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比选人和供应商受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期之前送达比选人。

    23.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供应商须知》关于比选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比选响应截止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比选响应。

五、开启报价

  24. 开启报价

24.1  比选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比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启报价,并签到以证明出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启报价监督权利、认可开启报价过程和结果。

24.2  开启报价时,比选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或撤回比选响应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比选响应保证金、《开启报价一览表》中的比选响应价格、折扣、比选响应内容(比选响应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等)、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以及比选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启报价时唱出的评审时才能考虑。

24.3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了 “撤回”通知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启封。撤回的比选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24.4  在开启报价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修改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4.5  比选人将对开启报价过程进行记录,开启报价记录包括按上述规定在开启报价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应对开启报价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启报价结果及项目比选进程。

六、评审

  25. 评审委员会

25.1 比选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及比选人代表组成。

25.2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26. 比选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 开启报价后,比选人将协助评审委员会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6.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比选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比选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比选响应情形。评审委员会只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比选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比选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比选响应。

26.4开启报价后比选人拒绝供应商任何主动提交的澄清与补正。

26.5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比选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审时供应商之间的相对排序。

27. 比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

比选响应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比选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1)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比选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比选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比选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对比选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按照比选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8.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必要时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比选人,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28.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比选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9.1 评审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30. 评审的有关要求

30.1评审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30.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0.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比选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七、定选成交

31.确认中选成交人

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4条规定的比选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选成交人。

32.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及中选成交和未中选成交通知

32.1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选成交结果改变以外,比选人将及时向中选成交人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通知中选成交。《中选成交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2中选成交结果通知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选成交供应商的未中选成交通知。

33.比选响应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启报价会上启封并唱出的比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选成交与否,比选人均不退回比选响应文件。

八、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

除了中选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选成交人。

36.比选人成交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比选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比选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37. 履约保证金

3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选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选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37.2 中选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成交,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 签订合同

38.1中选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选成交人因故不能在30日内签订合同的,中选成交人应提前书面告知分散采购机构。

38.2中选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8.3如果中选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比选人将取消原中选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该项目授予下一个中选成交候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39.中选成交通知书

中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0.中选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和收取

40.1本项目由代理机构向中选成交单位收取中选成交服务费。

40.2中选成交人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建设内容

 

1.1 项目背景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唯一的综合类视觉艺术高等院校,全国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成员大陆十所院校之一,学校多年来致力于各个学院的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养、教学实训装备建设、教学法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职业教育高质 量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 年) 》、《上海市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 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 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质量,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牵头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是上海市高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 高的重要举措。建设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既能提 升专业内涵,推动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课程录播方案建设项目,基于基础教育学院课程教学标准,立足学生职业能力和素养发展,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体现学院课程线上线下融合,精品课程定制等最新发展趋势,发挥线上线下融合式课堂的教育特色,精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及手段,配套数字资源丰富完备,通过示范课辐射相关专业的学校和师生。

1.2 建设目标

1.推动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的精准落地,力促“教、学、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提炼基于课程标准 教学和评价的实践经验。

2.以任务引领型课程等课程开发理念的深入实践为基础,切实推动基础教育学院教学改革。            3.依托课程建设,全面提升中职教师课程规划、设计及实施能力,促进教师教学素养、学生学习质量的共 同发展。

4.依托互联网+教育优势,实现校内外、区域内外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营建良好的职业教育生态 圈。


 

1.3 建设需求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课程录播

 

序号

内容

模块

数量

单位

模块说明

1

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

微课

13

门

建设 13个教学微课,每个10--45分钟,真人 实景拍摄,根据课程拍摄策划方案,撰写   拍摄脚本,拍摄过程需要真实场景,多机   位拍摄;进行后期剪辑、教学动画、音频

处理、片头片尾包装等

课堂实录

13

门

拍摄13个典型课堂实录,每节课 45 分钟, 需要提供课程拍摄策划方案,撰写拍摄脚

本,拍摄过程需要真实场景,多机位拍摄

多媒体课件

13

门

提供课程教案的排版与优化;与教学任务相匹配提供教学标准文件的美化与修改;负责多媒体课件的包装设计及美化

 

二、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1 基本要求

(1) 课程需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及品牌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和标准,拍摄制作课程 视频。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资质,需要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相关能力,能统筹课程建设的全部相关事项, 如课程设计指导、专家聘请、微课拍摄、课程搭建制作等。

(2) 按照市教委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联系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课程标准,按市教委教学 平台要求修改课程所有教学文件结构进行优化。

(3) 提供市教委教学平台课程教学资源组建服务。

(4) 提供校内在线教学平台及移动端课程建设及技术运营服务。

(5) 公司需要对课程所有相关内容签署保密协议,不透露给其他学校或相关人员。

2.3 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1) 具备经验丰富的课程顾问团队,课程编导与老师深度沟通,提供一对一的课程咨询服务,收集材料,辅助老师策划设计课程,课程知识点设计,起草课程脚本、拟定分组镜头大纲。

(2) 具备专业摄像团队 (含资深专业摄像师、摄像助理、化妆师、灯光师、场记员等) 提供拍摄现场服务,包括拍摄前及拍摄过程摄像机、机位位置、音频设备、灯光调试管理,化妆,拍摄进度、时间、内容、景别等内容的记录。

(4) 拍摄设备:配备专业高清摄像机 (至少 3 机位)、拍摄轨道、摇臂、1.5米小型轨等;辅助记忆设备(提词器)1套;专业无线麦模式的音频设备、专业影视摄影镝灯,LED 面光灯等。

(5) 具备专业的视频处理团队进行视频调色渲染、特效包装、二维/三维动画制作、字幕制作、视频转换等专业团队进行视频后期处理。

(6) 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协助老师将制作完成的课程上线运行,对运行过程中的形成课程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7) 具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业服务人员,拥有市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项目经验;具备专业的专家服务团队,可帮助学校教师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指导。

2.4 数字化资源制作要求

资源类型包括文本、图形 (图像) 、音频、视频、网络直播/录播、动画和虚拟仿真、电子课件、网页、电子图书/教材等。

数字资源内容建设应控提高微课程、动画、电子图书等资源比例。微课程以阐述某一知识点为目的,以短 小的在线视频为主要表现形式,属易用易得适用实用的学习资源;动画通过变换的视角、直观的画面、形 象的阐述,将抽象概念具体化、微观概念可视化,将抽象逻辑思维与具体形象思维融为一体,使教学活动 更加符合学习者的自然思维习惯;电子图书是在电脑或者其他电子设备上阅读的数字产品,通过文本、图 像、音频、视频、动画和可交互程序等方式,突破传统资源的内容限制,提升教学效果。

(1) 文本类

文本资源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文本类素材

*.doc、*.docx、*.pdf、*.xls

常见文本存储格式均可

 

文本资源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软件版本

文件制作版本不低于当前主流版本,要求上下兼容。

必选项

 

 

 

 

 

 

 

 

 

品质要求

文本正文应设定文章标题,文章标题放在正文内第一行居中的位置

必选项

各级标题应设置正确,同一级标题使用同样的样式,文本结构清晰

必选项

正文字体、字号、颜色、行间距等要美观、统一

必选项

文本超过 10 页应插入页码;超过 15 页应插入目录

必选项

表格不应超出页面,且要求使用软件的插入表格或绘制表格等功能生成 表格,并使用相应功能加工处理,不要用在文本上描绘直线等绘图方式

制作表格

 

必选项

正文中的图像、图形应清晰,图形要符合国家相关绘制标准

必选项

尽量不要使用Word 绘制插图,而采用插入已保存的图片的方式

可选项

图文混排的方式选择嵌入式

可选项

文档保存时的显示比例为 100%、页面视图

必选项

文本如有对齐的要求,要用表格来处理,而不要使用空格来实现

必选项

文本内容应忠实于原文献,完整有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

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文中所用计量符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必选项

 

 

(2) 图形/图像类

图形/图像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图形/图像类素材

*.jpeg、*.png、*.gif、*.tiff

常见图片/图形存储格式

 

 

图形/图像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色彩

彩色图像颜色数不低于真彩 (24 位色) ,灰度图像的灰度级不低于 256级

必选项

图形可以为单色

可选项

分辨率

屏幕分辨率不低于 1024×768 时,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72dpi,彩色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150dpi

必选项

清晰度

图像内容清晰可辨识,不需要借助额外的设备即可辨认图片资源所需要表达的主体内容

必选项

所有图像扫描后,需要使用Photoshop 或其他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裁剪、校色、去污、纠偏等处理,使页面整洁、清晰

必选项

内容

图形/图像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3) 视频类

视频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视频类素材

*.mp4

常见视频存储格式,优先采用mp4 格式,其他视频格式需转码成 mp4 格式

 

 

 

 

 

视频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品质要求

(视频压缩采用 H.264/AVC (MPEG-4Part10) 编码、使用二次编码、视频帧率为不低于 25 帧/秒,逐行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1024*768(4:3)或者 1280*720(16:9)

必选项

 

 

 

 

 

音频要求

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 1 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 2 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 3 声道 (如录音设备无第 3 声道,则录于第 2 声道)

必选项

-2db~-8db 声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必选项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必选项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必选项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必选项

 

 

 

 

 

字幕要求

独立的SRT 格式的唱词文件

可选项

每屏只有一行唱词,并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

必选项

字幕清晰美观,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字幕尽可能少,在节目中的停留时间以能看清楚为准

必选项

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 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 (画面、解说词、音乐) 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必选项

 

 

 

 

画面要求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 256 色或灰度级不低于 128 级。

彩色视频素材每帧图像颜色均为真彩

必选项

视频图像清晰,播放时没有明显的噪点,播放流畅。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  无明显杂波。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 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图像稳定。

 

必选项

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视频全讯号幅度为   1Vp-p,最大不超过 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V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 ,全片一致

必选项


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音频部分应符合音频素材的质量要求

必选项

内容要求

视频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 进行处理

必选项

 

 

 

 

 

 

 

(4) 动画类素材

动画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二维动画

*.mov .swf.mp4

flash 动画或者 mg 动画

三维动画

不限

AutoCAD、Maya、Unity3D 等制作软件

 

动画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品质要求

动画的开始要有醒目的标题,标题要能够体现动画所表现的内容

必选项

动画中如果有文字,文字要醒目,文字的字体、字号与内容协调,字体颜色避

免与背景色相近

可选项

动画色彩造型应和谐,画面简洁清晰,界面友好,交互设计合理,操作简单

必选项

动画连续,节奏合适,帧和帧之间的关联性要强

必选项

如果如果有解说,配音应标准,无噪音,声音悦耳,音量适当,快慢适度,并

提供控制解说的开关

可选项

动画如果有背景音乐,背景音乐音量不宜过大,音乐与内容相符,并提供控制

开关

可选项

动画演播过程要流畅,静止画面时间不超过 5 秒钟

必选项

一般情况下,应设置暂停与播放控制按钮,当动画时间较长时应设置进度拖动

条

必选项

内容要求

动画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

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有明确的版权标识信息可选项

可选项

 

 

 

 

 


 

 

(5) 电子课件类

电子课件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电子课件类素材

 

不限

包括但不限于 PowerPoint 等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EXE、 DreamBook 等富媒体课件制作软件、HTML5 网页课件等,

主要用于下载后离线观看

 

电子课件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模板应用

模板朴素、大方,颜色适宜,便于长时间观看;在模板的适当位置标明课程名称、

模块 (章或节) 序号与模块   (章或节) 的名称

可选项

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可以使用幻灯片母版来

实现

可选项

 

 

 

 

 

 

 

 

板式设计

页面设计的原则是版面内容的分布美观大方

必选项

每页版面的字数不宜太多,避免使用仿宋、细圆等过细字体,不使用特殊字体,如

有特殊字体需要应转化为图形文件

可选项

文字要醒目,避免使用与背景色相近的字体颜色

必选项

页面文字行距建议不低于 1.2 倍,左右边距均匀、适当

可选项

恰当使用组合:某些插图中位置相对固定的文本框、数学公式以及图片等应采用组

合方式,避免产生相对位移

可选项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组合,不同对象、文本的动作需要同时出现时,可确定彼此之间

的时间间隔为 0 秒

可选项

各级标题采用不同的字体和颜色,一张幻灯片上文字颜色限定在 4 种以内,注意文字与背景色的反差

必选项

动画

不宜出现不必要的动画效果,不使用随机效果

可选项

动画连续,节奏合适

必选项

 

 

 

导航设计

文件内链接都采用相对链接,并能够正常打开

必选项

文件中链接或插入的其他素材满足本要求中关于媒体素材的技术要求

必选项

使用超级链接时,要在目标页面有“返回”按钮

必选项

鼠标移至按钮上时要求显示出该按钮的操作提示

可选项

不同位置使用的导航按钮保持风格一致或使用相同的按钮

可选项

内容要求

具有导航功能,便于教师和学生快速找到所需的内容

必选项

目录索引可方便选择关键词搜索,也可按分类目录逐层查找

必选项

课件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6) 电子图书/教材/案例

内容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可交互程序等方式呈现,版式、篇幅与纸质图书相当。常见的电子图书格式有:PDF、EPUB、等,可通过互联网、PC、移动设备等发布。电子教材资源的设计与开发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若包含少数民族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尊重各民族的风俗和生活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结构完整,正文部分可按章节划分,辅文至少包含封面、   目录和版权页等

可选项

目录有超链接,能实现快速定位

可选项

封面或插页图像,建议格式为*.jpg、*.bmp、*.png 或*.psd

必选项

行间距建议为 1.5 倍

可选项

支持按章、按页、按段落销售

可选项

版权页至少包含作者、书名、书号、定价、出版社等信息,提供超链接,方便用户查看相关信息

必选项

有适当的版权保护措施

必选项

存储格式为   PDF、DBZ、EPUB、ibook 等格式

必选项

如果是面向 iPad 或者 iPhone 等在排版时应考虑终端的特点,符合用户的阅读习惯。

必选项

 

2.6 交付要求

(1) 要求合同签订后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2) 提供分辨率不低于 1080p (16:9) ,MP4 格式的视频文件一套。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应要求的素材备份文件一套。

(3) 承诺拍摄的全部母带级别视频文件和成品文件至少提供一年的保存服务。

(4) 根据项目需要,质保期内对所建设的课程提供至少1次,不低于10%以上内容的免费修改。

2.7 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验收合格起 1 年。售后服务要求及时,接到采购人维护信息后 2 小时内予以技术响应,48 小时内若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解决方案及应急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日常教学工作不受影 响。

(2) 保质期内还需提供 7×24 小时电话热线服务,通过热线电话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并 提供 7×24 小时远程支持。

(3) 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应将相关文档资料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交使用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使用方。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为本次采购选定中选成交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根据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比选响应单位的有效比选响应文件按评审细则的规定进行统一评分,各评审项目累计总分为100分。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比选人按照评审细则对报价分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0.5分。最后由比选人对评委的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供应商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择优确定本次比选的中选成交单位。

3、所有比选响应项目均适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二、评议规则:

1、参加评审的人员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

2、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利,评议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

3、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作出评议。

三、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1、比选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低价比选响应的认定与处理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5、中选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审办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供应商最终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且比选响应报价相同并列第一的情况,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推荐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中选成交候选人。

四、“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检查

1、在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应该与比选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只对有效比选响应文件进行打分。

3、比选响应方如在比选响应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比选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资质要求不符合比选邀请书规定要求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比选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比选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比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比选响应报价超出比选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比选响应报价不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投报,比选响应文件中设备内容、数量和比选文件设备内容、数量不一致的;

7)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的;

8)商务响应表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此处的商务响应是指:比选响应有效期、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转让与分包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9)经评审委员会审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审开始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供应商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未对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

价格

50

投标报价得分满分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

响应方案的符合性、全面性、先进性

15

录播课程交付产品的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完整性,整体响应程度;对用户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供货方案的针对性;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需求,相关授权(如有)以及证明文件是否提供;供货和技术方案是否具有较好的合理性、先进性等。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3

技术服务和实施方案

15

技术服务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交付期和交付后使用安全、方便的保证措施;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7

类似业绩

5

根据2020年以来的类似课程录播项目供货和服务业绩评分,每个业绩得1分。

8

售后服务方案

15

根据免费质保期限的长短、提供的技术服务时长、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和给出解决方案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方式、手段等内容是否完整,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经济等。

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2022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合同

甲 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     

电话:

 

乙 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诚实与自愿为基础,就乙方为甲方进行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制作项目,达成制作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

见附件一

 

3.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 ____

     时间:2022年 月-2023年 月

    

4.双方约定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时间

1

课程拍摄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2

课程后期剪辑

2022年2月-2022年5月

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时间灵活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条约定的制作内容外,甲方如有增加其他工作内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并根据工作内容增加服务报酬,双方应就上述协商成果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详细制作清单见附件。

 

第二条 报酬及支付

1.本合同的金额为:             _大写:        。

2.合同款项的支付: 双方约定使用下列第____一__种作为支付方式。

  第一种: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甲方先支付乙方65%的项目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完成项目验收书面确认后5内天支付乙方剩余35%合同尾款。

 

合同款均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4.甲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供给甲方。

5.乙方承诺,乙方变更前述接收服务报酬的银行账户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及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素材享有完整的著作权、邻接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2.甲方有权确定该项目所有委托制作内容的总体定位和形态,并对内容和成片拥有策划和修改权,及成片的决定权。

3.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且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本合同项下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4.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制作要求和修改要求应该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的、明确的内容体现。

5.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合理、必要的配合协助。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7.甲方保证和承诺,向乙方提供的素材不侵害任何第三方主体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乙方应负责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招致第三人的损失、诉讼以及行政机关处罚等不利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前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提交成品的质量,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成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修改。

5.乙方向甲方交付阶段性成果之日后,甲方应在5天内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后,视作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若甲方存在异议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免费进行修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甲方逾期未支付的,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超越本合同授权范围开展业务,否则因此与第三人产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转包给第三人。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之日起,乙方完成或交付的全部制作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及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就上述知识产权申请国家保护或维护合法权利等所需要的各种原始资料,乙方不得隐瞒。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项目成果。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公司、本项目善意的宣传、推广的需要,未经相对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公司名称、LOGO或其他标识。

4.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5.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第三方停止使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转让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信息。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乙方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有甲方的书面许可,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等信息在未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下不得对外披露。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上述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其它监管机构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4.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无效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误期索赔

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提交成果期限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质量索赔

经甲方人员检查发现,乙方未按项目要求或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赔偿责任。

3.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迟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项下所约定之经济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守约方履行正常本合同应得之预期利益、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地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2.如果发和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4.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的影响降至最小。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为处理该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追究。

2.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其他好处是指各种物质性或非物质性利益。

3.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4.双方除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以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5.若甲方人员直接或间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予甲方。

6.乙方违反上述反商业贿赂条款规定主动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不配合甲方查处甲方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则乙方的赔偿数额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

 

第十一条 双方送达地址确认

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一方依照下列地址给对方寄送书面文件【包括以快递、EMS、挂号信件等形式】,自寄发之日起第三日为送达日,因所确认的地址有误、变更而未通知对方或其他原因而致使信函无法送达或拒绝签收,自寄发之日起第三日也视为送达。一方因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比选项目





 


 

 


比 选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比选响应函格式

致:(比选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比选编号)采购的比选邀请书,(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向贵方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比选文件规定,我方的比选响应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比选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比选响应有效期为自开启报价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选成交,比选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比选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比选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比选响应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响应或其他任何比选响应。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选成交人及其比选响应服务,我方就本次比选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启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万元)

交付安装期

质保承诺

1





 

 

总价为:                        万元整。(大写:                    )

 

备注说明:1、我公司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注:

1、开启报价一览表为统一固定格式,不予调整。

2、总价应包括其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各项费用,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保留到小数后四位。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填报)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1








2








3








总计

(大写):

(小写):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列项报价,以上报价含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安装施工、人工、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四、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本表不得出现报价)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填报)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技术参数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注:各比选响应单位根据配置的产品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比选响应。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条款偏离响应表

序号

名称

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

比选响应产品技术指标

选择项(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如有)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各比选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比选响应。本表格包括了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含在比选响应总价之内,除特殊情况外,质保期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备品备件费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免费更换



2

免费维修、调整



3

优惠更换或维修、调整



4

成本更换或维修、调整



5

服务响应



6

到达现场



7

解决问题











注:1.上述1、2、3、4条请明确期限,5、6、7条请明确时间;

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八、中选成交后的服务承诺书(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中选成交后根据不同项目签订服务合同时,若不按比选响应价格标准进行收费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甚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3、中选成交后未能按照比选响应承诺履行服务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九、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比选响应有效期

开启报价后90天



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甲方先支付乙方65%的项目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完成项目验收书面确认后5内天支付乙方剩余35%合同尾款。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



合同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本项目合同主体部分不得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需要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文件中说明,比选响应文件中未说明的,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3)其他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响应表有关格式

1、比选响应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比选响应资质、业绩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比选响应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投入项目的公司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比选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人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人

营业面积(本市)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参加比选响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以上营业面积(场所)需附对应的经营服务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比选响应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行业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承担主要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及内容

负责内容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单位人员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职称或岗位证书

进入本单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人员岗位设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

类别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













客服管理










技服管理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业主情况

合同金额

(万元)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签订合同或中选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比选响应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邀请比选文件

 

 

 

 

 

项 目 编 号:221579ZB011008

采  购  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6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2、比选编号:221579ZB011008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在“互联网+”背景下,借助网络在线课程平台,整合现有课程资源,在四个教研室(中文、史论、体育、手作)的基础上,针对已有基础的十三门课基于“微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下的数字课程体系建设创新,授课视频是网络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将教师的授课视频、音频、课件内容自动同步合成为课堂授课模式的教学课件,供学生超星在线点播学习。

4、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5、服务日期:自签订合同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6、采购预算金额:28万元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四、比选响应截止及开启报价时间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选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邮编: 201620

邮编:200001

联系人:石彩霞

联系人:尹行卫

电话:67822527

电话:63238528

传真: /

传真:632385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石彩霞

电话:138 1623 3317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尹行卫

电话:63238528

3

比选项目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

4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比选范围

在“互联网+”背景下,借助网络在线课程平台,整合现有课程资源,在四个教研室(中文、史论、体育、手作)的基础上,针对已有基础的十三门课基于“微课-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构建下的数字课程体系建设创新,授课视频是网络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将教师的授课视频、音频、课件内容自动同步合成为课堂授课模式的教学课件,供学生超星在线点播学习。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7

合格供应商

资质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特定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是否接受联合比选响应

见《比选邀请书》

8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9

供应商在比选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2022年12月13日11:00分前

形式:盖章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

发送至电子邮箱:yinxingwei@dahuacpa.com

10

澄清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时间:2022年12月13日16时00 分前

形式:电子邮件

11

最高响应限价

□无

■有,最高比选响应限价:28万元

12

比选有效期

从比选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

13

比选保证金

□要求,比选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帐户: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604900005020624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上工支行。

比选响应截止时,若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未能交纳入账,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比选响应。

■不要求

14

服务期

签署合同后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15

比选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副本份数:3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需提供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的电子文档。

16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17

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15日上午10:00

18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19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20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开启报价时间:同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1

开启报价程序

开启报价顺序:后到先开

22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其中技术经济专家至少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3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2名

24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成交人

□是

■否

25

是否采用电子比选

■否

□是,具体要求:

26

履约保证金

无须提交

27

中选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选成交单位支付中选成交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中选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元由中选成交人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1.2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比选采购。

1.3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比选人。

1.4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对在参与比选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货物和服务。

2.2 “相关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协助、指导、理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比选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比选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从比选人处下载、领取或购买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向比选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选成交人”系指中选成交的供应商。

2.6 “卖方”系指中选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供货和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3. 2《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比选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比选。

(5)比选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供应商比选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5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比选。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比选响应费用

不论比选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比选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询问与质疑

7. 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比选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向比选人书面提出询问。对供应商的询问,比选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比选文件的质疑,应当在答疑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比选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比选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选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选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比选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比选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或在原比选邀请书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比选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比选人将拒绝其比选响应,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选成交后发现的,中选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比选文件

10. 比选文件构成

10.1  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比选需求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比选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比选响应文件规定截止日期以前,按《比选邀请书》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比选人。

11.2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比选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比选人将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布时间距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比选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分散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比选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或者比选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比选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比选响应文件

13. 比选响应文件构成

13.1比选响应文件由比选响应报价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份内容构成,装订成一册。

13.2 比选响应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响应函

(2)开启报价一览表

(3)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4)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商务响应表;

(7)类似项目业绩清单及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8)供应商关于报价的其他说明。

13.3 技术响应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所应包含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供应商比选响应的供货及服务方案(包括对采购项目课程录播功能响应方案,供货和服务产品的各项参数及其证明资料,以及对供货及配套服务内容的理解以及供应商完成采购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力量的投入,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提交方式、安装实施组织等)和供货厂商授权书(如有)、产品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知识产权说明及承诺等,以及其它涉及本项目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2)按照《项目比选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资格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三证合一)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的其他材料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

比选响应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比选响应方应将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比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4. 比选响应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比选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比选响应计量单位,比选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比选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比选响应有效期

15.1 比选响应文件应从开启报价之日起,在《比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有效。比选响应有效期比比选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比选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比选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比选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比选响应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比选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比选响应文件。

15.3中选成交人的比选响应书有效期至完成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年度内发生的委托范围内全部管理服务内容并通过资料验收、合格移交和办理完财务审计报批批准之日为止。

16. 比选响应报价

16.1本项目取费报价结合本单位管理水平和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竞争情况作出报价。供应商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比选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比选响应报价应包括为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全部设备及其附加服务(包含所有安装施工费用)所发生的一切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其它保险费、福利等)、材料、机械、管理、税金、价格上涨风险等一切费用。

16.2报价依据:

(1)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

(3)  其他比选响应方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6.3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6.4  供应商应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启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5  除《项目比选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比选响应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6  比选响应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比选响应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7  开启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比选人开启报价,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在开启报价时将当众唱出。开启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比选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16. 8 比选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

17.商务比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对比选文件有关比选响应有效期、和按《项目比选需求》委托内容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并按照比选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文件。

18.技术比选响应文件

18.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比选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比选人的技术需求、质量标准等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比选响应的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8.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比选响应保证金

19.1供应商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比选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比选响应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9.2 供应商不按本章前附表要求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响应。

19.3 比选人最迟将在与中选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选成交的供应商和中选成交人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2)中选成交人在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0. 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

20.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0.2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比选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20.3 比选响应文件中凡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比选响应文件,则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比选响应文件中。

20.4 比选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比选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5 供应商应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比选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比选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比选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比选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比选响应在评审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风险。

20.6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比选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装订豪华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比选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审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比选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比选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比选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不宜追求豪华装订。

(3)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文件(如比选响应函、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彩色打印以显示彩色。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

(1)采购项目名称和比选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件比选的,还应注明所比选响应的包件编号、比选响应货物名称;

(2)注明“在开启报价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地址;

(4)封口处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比选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2.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2.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响应地点。

22.2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均将拒绝接受。

22.3  在比选人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比选人和供应商受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期之前送达比选人。

    23.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供应商须知》关于比选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比选响应截止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比选响应。

五、开启报价

  24. 开启报价

24.1  比选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比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启报价,并签到以证明出席。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启报价监督权利、认可开启报价过程和结果。

24.2  开启报价时,比选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或撤回比选响应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比选响应保证金、《开启报价一览表》中的比选响应价格、折扣、比选响应内容(比选响应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或者服务项目名称等)、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以及比选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对于价格折扣,只有在开启报价时唱出的评审时才能考虑。

24.3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了 “撤回”通知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启封。撤回的比选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24.4  在开启报价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比选响应文件(包括修改书)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4.5  比选人将对开启报价过程进行记录,开启报价记录包括按上述规定在开启报价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授权代表应对开启报价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启报价结果及项目比选进程。

六、评审

  25. 评审委员会

25.1 比选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及比选人代表组成。

25.2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26. 比选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 开启报价后,比选人将协助评审委员会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6.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比选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比选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比选响应情形。评审委员会只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比选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比选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比选响应。

26.4开启报价后比选人拒绝供应商任何主动提交的澄清与补正。

26.5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比选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审时供应商之间的相对排序。

27. 比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

比选响应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比选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1)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比选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比选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比选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对比选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按照比选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8.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必要时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比选人,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28.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比选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9.1 评审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30. 评审的有关要求

30.1评审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30.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0.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比选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七、定选成交

31.确认中选成交人

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4条规定的比选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选成交人。

32.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及中选成交和未中选成交通知

32.1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选成交结果改变以外,比选人将及时向中选成交人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通知中选成交。《中选成交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2中选成交结果通知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选成交供应商的未中选成交通知。

33.比选响应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启报价会上启封并唱出的比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选成交与否,比选人均不退回比选响应文件。

八、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

除了中选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选成交人。

36.比选人成交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比选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比选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37. 履约保证金

3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选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选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37.2 中选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成交,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 签订合同

38.1中选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选成交人因故不能在30日内签订合同的,中选成交人应提前书面告知分散采购机构。

38.2中选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8.3如果中选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比选人将取消原中选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该项目授予下一个中选成交候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39.中选成交通知书

中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0.中选成交服务费的计算和收取

40.1本项目由代理机构向中选成交单位收取中选成交服务费。

40.2中选成交人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建设内容

 

1.1 项目背景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唯一的综合类视觉艺术高等院校,全国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成员大陆十所院校之一,学校多年来致力于各个学院的课程改革、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养、教学实训装备建设、教学法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职业教育高质 量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 年) 》、《上海市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 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 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牵头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是上海市高校教育深化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内涵建设和质量提 高的重要举措。建设一批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鲜明职教特色的在线开放课程,既能提升专业内涵,推动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课程录播方案建设项目,基于基础教育学院课程教学标准,立足学生职业能力和素养发展,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课程设计理念,体现学院课程线上线下融合,精品课程定制等最新发展趋势,发挥线上线下融合式课堂的教育特色,精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及手段,配套数字资源丰富完备,通过示范课辐射相关专业的学校和师生。

1.2 建设目标

1.推动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的精准落地,力促“教、学、评”一体化设计与实施,提炼基于课程标准 教学和评价的实践经验。

2.以任务引领型课程等课程开发理念的深入实践为基础,切实推动基础教育学院教学改革。            3.依托课程建设,全面提升中职教师课程规划、设计及实施能力,促进教师教学素养、学生学习质量的共 同发展。

4.依托互联网+教育优势,实现校内外、区域内外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营建良好的职业教育生态 圈。


1.3 建设需求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课程录播

 

序号

内容

模块

数量

单位

模块说明

1

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

微课

13

门

建设 13个教学微课,每个10--45分钟,真人 实景拍摄,根据课程拍摄策划方案,撰写  拍摄脚本,拍摄过程需要真实场景,多机  位拍摄;进行后期剪辑、教学动画、音频

处理、片头片尾包装等

课堂实录

13

门

拍摄13个典型课堂实录,每节课 45 分钟, 需要提供课程拍摄策划方案,撰写拍摄脚

本,拍摄过程需要真实场景,多机位拍摄

多媒体课件

13

门

提供课程教案的排版与优化;与教学任务相匹配提供教学标准文件的美化与修改;负责多媒体课件的包装设计及美化

 

二、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1 基本要求

(1) 课程需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及品牌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和标准,拍摄制作课程 视频。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资质,需要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相关能力,能统筹课程建设的全部相关事项, 如课程设计指导、专家聘请、微课拍摄、课程搭建制作等。

(2) 按照市教委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联系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课程标准,按市教委教学 平台要求修改课程所有教学文件结构进行优化。

(3) 提供市教委教学平台课程教学资源组建服务。

(4) 提供校内在线教学平台及移动端课程建设及技术运营服务。

(5) 公司需要对课程所有相关内容签署保密协议,不透露给其他学校或相关人员。

2.3 人员配置及设备要求

(1) 具备经验丰富的课程顾问团队,课程编导与老师深度沟通,提供一对一的课程咨询服务,收集材料,辅助老师策划设计课程,课程知识点设计,起草课程脚本、拟定分组镜头大纲。

(2) 具备专业摄像团队 (含资深专业摄像师、摄像助理、化妆师、灯光师、场记员等) 提供拍摄现场服务,包括拍摄前及拍摄过程摄像机、机位位置、音频设备、灯光调试管理,化妆,拍摄进度、时间、内容、景别等内容的记录。

(4) 拍摄设备:配备专业高清摄像机 (至少 3 机位)、拍摄轨道、摇臂、1.5米小型轨等;辅助记忆设备(提词器)1套;专业无线麦模式的音频设备、专业影视摄影镝灯,LED 面光灯等。

(5) 具备专业的视频处理团队进行视频调色渲染、特效包装、二维/三维动画制作、字幕制作、视频转换等专业团队进行视频后期处理。

(6) 具备专业的运营团队协助老师将制作完成的课程上线运行,对运行过程中的形成课程大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

(7) 具备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专业服务人员,拥有市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项目经验;具备专业的专家服务团队,可帮助学校教师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指导。

2.4 数字化资源制作要求

资源类型包括文本、图形 (图像) 、音频、视频、网络直播/录播、动画和虚拟仿真、电子课件、网页、电子图书/教材等。

数字资源内容建设应控提高微课程、动画、电子图书等资源比例。微课程以阐述某一知识点为目的,以短 小的在线视频为主要表现形式,属易用易得适用实用的学习资源;动画通过变换的视角、直观的画面、形象的阐述,将抽象概念具体化、微观概念可视化,将抽象逻辑思维与具体形象思维融为一体,使教学活动更加符合学习者的自然思维习惯;电子图书是在电脑或者其他电子设备上阅读的数字产品,通过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可交互程序等方式,突破传统资源的内容限制,提升教学效果。

(1) 文本类

文本资源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文本类素材

*.doc、*.docx、*.pdf、*.xls

常见文本存储格式均可

 

文本资源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软件版本

文件制作版本不低于当前主流版本,要求上下兼容。

必选项

 

 

 

 

 

 

 

 

 

品质要求

文本正文应设定文章标题,文章标题放在正文内第一行居中的位置

必选项

各级标题应设置正确,同一级标题使用同样的样式,文本结构清晰

必选项

正文字体、字号、颜色、行间距等要美观、统一

必选项

文本超过 10 页应插入页码;超过 15 页应插入目录

必选项

表格不应超出页面,且要求使用软件的插入表格或绘制表格等功能生成 表格,并使用相应功能加工处理,不要用在文本上描绘直线等绘图方式

制作表格

 

必选项

正文中的图像、图形应清晰,图形要符合国家相关绘制标准

必选项

尽量不要使用Word 绘制插图,而采用插入已保存的图片的方式

可选项

图文混排的方式选择嵌入式

可选项

文档保存时的显示比例为 100%、页面视图

必选项

文本如有对齐的要求,要用表格来处理,而不要使用空格来实现

必选项

文本内容应忠实于原文献,完整有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

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文中所用计量符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必选项

 

 

(2) 图形/图像类

图形/图像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图形/图像类素材

*.jpeg、*.png、*.gif、*.tiff

常见图片/图形存储格式

 

 

图形/图像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色彩

彩色图像颜色数不低于真彩 (24 位色) ,灰度图像的灰度级不低于 256级

必选项

图形可以为单色

可选项

分辨率

屏幕分辨率不低于 1024×768 时,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72dpi,彩色扫描图像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150dpi

必选项

清晰度

图像内容清晰可辨识,不需要借助额外的设备即可辨认图片资源所需要表达的主体内容

必选项

所有图像扫描后,需要使用Photoshop 或其他图像处理软件进行裁剪、校色、去污、纠偏等处理,使页面整洁、清晰

必选项

内容

图形/图像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3) 视频类

视频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视频类素材

*.mp4

常见视频存储格式,优先采用mp4 格式,其他视频格式需转码成 mp4 格式

 

 

 

 

 

视频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品质要求

(视频压缩采用 H.264/AVC (MPEG-4Part10) 编码、使用二次编码、视频帧率为不低于 25 帧/秒,逐行扫描,分辨率不低于 1024*768(4:3)或者 1280*720(16:9)

必选项

 

 

 

 

 

音频要求

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 1 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 2 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 3 声道 (如录音设备无第 3 声道,则录于第 2 声道)

必选项

-2db~-8db 声音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必选项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必选项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必选项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必选项

 

 

 

 

 

字幕要求

独立的SRT 格式的唱词文件

可选项

每屏只有一行唱词,并保持每屏唱词出现位置一致

必选项

字幕清晰美观,能正确有效地传达信息。字幕尽可能少,在节目中的停留时间以能看清楚为准

必选项

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 错别字;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 (画面、解说词、音乐) 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必选项

 

 

 

 

画面要求

视频类素材每帧图像颜色数不低于 256 色或灰度级不低于 128 级。

彩色视频素材每帧图像颜色均为真彩

必选项

视频图像清晰,播放时没有明显的噪点,播放流畅。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  无明显杂波。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 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图像稳定。

 

必选项

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视频全讯号幅度为  1Vp-p,最大不超过 1.1V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V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 ,全片一致

必选项

 

音频与视频图像有良好的同步,音频部分应符合音频素材的质量要求

必选项

内容要求

视频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 进行处理

必选项

 

 

 

 

 

 

 

(4) 动画类素材

动画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二维动画

*.mov .swf.mp4

flash 动画或者 mg 动画

三维动画

不限

AutoCAD、Maya、Unity3D 等制作软件

 

动画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品质要求

动画的开始要有醒目的标题,标题要能够体现动画所表现的内容

必选项

动画中如果有文字,文字要醒目,文字的字体、字号与内容协调,字体颜色避

免与背景色相近

可选项

动画色彩造型应和谐,画面简洁清晰,界面友好,交互设计合理,操作简单

必选项

动画连续,节奏合适,帧和帧之间的关联性要强

必选项

如果如果有解说,配音应标准,无噪音,声音悦耳,音量适当,快慢适度,并

提供控制解说的开关

可选项

动画如果有背景音乐,背景音乐音量不宜过大,音乐与内容相符,并提供控制

开关

可选项

动画演播过程要流畅,静止画面时间不超过 5 秒钟

必选项

一般情况下,应设置暂停与播放控制按钮,当动画时间较长时应设置进度拖动

条

必选项

内容要求

动画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

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有明确的版权标识信息可选项

可选项

 

 

 

 

 


 

(5) 电子课件类

电子课件文件格式

 

媒体类型

扩展名

说明

 

电子课件类素材

 

不限

包括但不限于 PowerPoint 等多媒体课件制作软件、EXE、 DreamBook 等富媒体课件制作软件、HTML5 网页课件等,

主要用于下载后离线观看

 

电子课件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模板应用

模板朴素、大方,颜色适宜,便于长时间观看;在模板的适当位置标明课程名称、

模块 (章或节) 序号与模块  (章或节) 的名称

可选项

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可以使用幻灯片母版来

实现

可选项

 

 

 

 

 

 

 

 

板式设计

页面设计的原则是版面内容的分布美观大方

必选项

每页版面的字数不宜太多,避免使用仿宋、细圆等过细字体,不使用特殊字体,如

有特殊字体需要应转化为图形文件

可选项

文字要醒目,避免使用与背景色相近的字体颜色

必选项

页面文字行距建议不低于 1.2 倍,左右边距均匀、适当

可选项

恰当使用组合:某些插图中位置相对固定的文本框、数学公式以及图片等应采用组

合方式,避免产生相对位移

可选项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组合,不同对象、文本的动作需要同时出现时,可确定彼此之间

的时间间隔为 0 秒

可选项

各级标题采用不同的字体和颜色,一张幻灯片上文字颜色限定在 4 种以内,注意文字与背景色的反差

必选项

动画

不宜出现不必要的动画效果,不使用随机效果

可选项

动画连续,节奏合适

必选项

 

 

 

导航设计

文件内链接都采用相对链接,并能够正常打开

必选项

文件中链接或插入的其他素材满足本要求中关于媒体素材的技术要求

必选项

使用超级链接时,要在目标页面有“返回”按钮

必选项

鼠标移至按钮上时要求显示出该按钮的操作提示

可选项

不同位置使用的导航按钮保持风格一致或使用相同的按钮

可选项

内容要求

具有导航功能,便于教师和学生快速找到所需的内容

必选项

目录索引可方便选择关键词搜索,也可按分类目录逐层查找

必选项

课件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若其中包含少数民族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6) 电子图书/教材/案例

内容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动画和可交互程序等方式呈现,版式、篇幅与纸质图书相当。常见的电子图书格式有:PDF、EPUB、等,可通过互联网、PC、移动设备等发布。电子教材资源的设计与开发要求:

 

技术要求

属性

若包含少数民族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信息,应遵循其原内容完整性,使用原语言进行处理

必选项

内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尊重各民族的风俗和生活习惯,版权不存在争议

必选项

结构完整,正文部分可按章节划分,辅文至少包含封面、  目录和版权页等

可选项

目录有超链接,能实现快速定位

可选项

封面或插页图像,建议格式为*.jpg、*.bmp、*.png 或*.psd

必选项

行间距建议为 1.5 倍

可选项

支持按章、按页、按段落销售

可选项

版权页至少包含作者、书名、书号、定价、出版社等信息,提供超链接,方便用户查看相关信息

必选项

有适当的版权保护措施

必选项

存储格式为  PDF、DBZ、EPUB、ibook 等格式

必选项

如果是面向 iPad 或者 iPhone 等在排版时应考虑终端的特点,符合用户的阅读习惯。

必选项

 

2.6 交付要求

(1) 要求合同签订后150天内正常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

(2) 提供分辨率不低于 1080p (16:9) ,MP4 格式的视频文件一套。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应要求的素材备份文件一套。

(3) 承诺拍摄的全部母带级别视频文件和成品文件至少提供一年的保存服务。

(4) 根据项目需要,质保期内对所建设的课程提供至少1次,不低于10%以上内容的免费修改。

2.7 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验收合格起 1 年。售后服务要求及时,接到采购人维护信息后 2 小时内予以技术响应,48 小时内若无法修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解决方案及应急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日常教学工作不受影 响。

(2) 保质期内还需提供 7×24 小时电话热线服务,通过热线电话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及远程维护;并 提供 7×24 小时远程支持。

(3) 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应将相关文档资料和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交使用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使用方。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为本次采购选定中选成交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根据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比选响应单位的有效比选响应文件按评审细则的规定进行统一评分,各评审项目累计总分为100分。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比选人按照评审细则对报价分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0.5分。最后由比选人对评委的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供应商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择优确定本次比选的中选成交单位。

3、所有比选响应项目均适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二、评议规则:

1、参加评审的人员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

2、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利,评议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

3、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作出评议。

三、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1、比选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低价比选响应的认定与处理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5、中选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审办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供应商最终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且比选响应报价相同并列第一的情况,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推荐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中选成交候选人。

四、“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检查

1、在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应该与比选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只对有效比选响应文件进行打分。

3、比选响应方如在比选响应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比选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资质要求不符合比选邀请书规定要求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比选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比选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比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比选响应报价超出比选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比选响应报价不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计价办法投报,比选响应文件中设备内容、数量和比选文件设备内容、数量不一致的;

7)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的;

8)商务响应表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此处的商务响应是指:比选响应有效期、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转让与分包不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

9)经评审委员会审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在评审开始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供应商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1)未对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

价格

50

投标报价得分满分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

响应方案的符合性、全面性、先进性

15

录播课程交付产品的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完整性,整体响应程度;对用户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供货方案的针对性;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满足需求,相关授权(如有)以及证明文件是否提供;供货和技术方案是否具有较好的合理性、先进性等。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3

技术服务和实施方案

15

技术服务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交付期和交付后使用安全、方便的保证措施;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7

类似业绩

5

根据2020年以来的类似课程录播项目供货和服务业绩评分,每个业绩得1分。

8

售后服务方案

15

根据免费质保期限的长短、提供的技术服务时长、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和给出解决方案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方式、手段等内容是否完整,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经济等。

优秀的为11-15分,良好的为6-10分,较差的为0-5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2022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合同

甲 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     

电话:

 

乙 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诚实与自愿为基础,就乙方为甲方进行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制作项目,达成制作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基础学院课程录播制作项目

 

2.项目内容:

见附件一

 

3.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 ____

     时间:2022年 月-2023年 月

    

4.双方约定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时间

1

课程拍摄

2022年12月-2023年1月

2

课程后期剪辑

2022年2月-2022年5月

如有不可抗力因素,时间灵活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条约定的制作内容外,甲方如有增加其他工作内容,应与乙方充分协商,并根据工作内容增加服务报酬,双方应就上述协商成果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详细制作清单见附件。

 

第二条 报酬及支付

1.本合同的金额为:             _大写:        。

2.合同款项的支付:双方约定使用下列第____一__种作为支付方式。

  第一种: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甲方先支付乙方65%的项目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完成项目验收书面确认后5内天支付乙方剩余35%合同尾款。

 

合同款均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4.甲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先将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提供给甲方。

5.乙方承诺,乙方变更前述接收服务报酬的银行账户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及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素材享有完整的著作权、邻接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2.甲方有权确定该项目所有委托制作内容的总体定位和形态,并对内容和成片拥有策划和修改权,及成片的决定权。

3.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且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本合同项下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4.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制作要求和修改要求应该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直接的、明确的内容体现。

5.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合理、必要的配合协助。

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7.甲方保证和承诺,向乙方提供的素材不侵害任何第三方主体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提交最终工作成果。

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乙方应负责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乙方的原因招致第三人的损失、诉讼以及行政机关处罚等不利后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前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提交成品的质量,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成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修改。

5.乙方向甲方交付阶段性成果之日后,甲方应在5天内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要求。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文件后,视作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若甲方存在异议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免费进行修改。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甲方逾期未支付的,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超越本合同授权范围开展业务,否则因此与第三人产生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转包给第三人。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之日起,乙方完成或交付的全部制作内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成果的知识产权及权益归甲方所有,甲方就上述知识产权申请国家保护或维护合法权利等所需要的各种原始资料,乙方不得隐瞒。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亦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项目成果。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公司、本项目善意的宣传、推广的需要,未经相对方书面许可,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的公司名称、LOGO或其他标识。

4.若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致使甲方受到索赔或起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的违约金。

5.若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所获得的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第三方停止使用,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转让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资料等信息。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乙方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包括获得的资料及成果等),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传播或公开。除非有甲方的书面许可,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等信息在未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下不得对外披露。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上述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或其它监管机构除外)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4.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无效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误期索赔

1)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交付服务成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0.1%。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且延迟提交成果期限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质量索赔

经甲方人员检查发现,乙方未按项目要求或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赔偿责任。

3.不履行合同的违约索赔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导致合同解除或部分解除的,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迟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项下所约定之经济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守约方履行正常本合同应得之预期利益、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无法预见并且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该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地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者其适用发生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2.如果发和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4.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的影响降至最小。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为处理该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构成商业贿赂(行贿)犯罪的,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的刑事责任追究。

2.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其他好处是指各种物质性或非物质性利益。

3.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4.双方除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以外,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5.若甲方人员直接或间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予甲方。

6.乙方违反上述反商业贿赂条款规定主动给予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或不配合甲方查处甲方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数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则乙方的赔偿数额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

 

第十一条 双方送达地址确认

双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一方依照下列地址给对方寄送书面文件【包括以快递、EMS、挂号信件等形式】,自寄发之日起第三日为送达日,因所确认的地址有误、变更而未通知对方或其他原因而致使信函无法送达或拒绝签收,自寄发之日起第三日也视为送达。一方因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比选项目


 

 

 


比 选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比选响应函格式

致:(比选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比选编号)采购的比选邀请书,(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向贵方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比选文件规定,我方的比选响应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比选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比选响应有效期为自开启报价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选成交,比选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比选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比选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比选响应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响应或其他任何比选响应。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选成交人及其比选响应服务,我方就本次比选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启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万元)

交付安装期

质保承诺

1

 

 

 

 

 

 

总价为:                        万元整。(大写:                    )

 

备注说明:1、我公司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注:

1、开启报价一览表为统一固定格式,不予调整。

2、总价应包括其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各项费用,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保留到小数后四位。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填报)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1

 

 

 

 

 

 

 

2

 

 

 

 

 

 

 

3

 

 

 

 

 

 

 

总计

(大写):

(小写):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列项报价,以上报价含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安装施工、人工、服务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加盖企业公章)

日期:


 

四、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本表不得出现报价)

(注:根据采购需求清单分别填报)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技术参数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注:各比选响应单位根据配置的产品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比选响应产品配置清单表》比选响应。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技术条款偏离响应表

序号

名称

比选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

比选响应产品技术指标

选择项(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如有)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各比选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比选响应。本表格包括了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含在比选响应总价之内,除特殊情况外,质保期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备品备件费用。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免费更换

 

 

2

免费维修、调整

 

 

3

优惠更换或维修、调整

 

 

4

成本更换或维修、调整

 

 

5

服务响应

 

 

6

到达现场

 

 

7

解决问题

 

 

 

 

 

 

 

 

 

 

注:1.上述1、2、3、4条请明确期限,5、6、7条请明确时间;

2.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3.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八、中选成交后的服务承诺书(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中选成交后根据不同项目签订服务合同时,若不按比选响应价格标准进行收费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甚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3、中选成交后未能按照比选响应承诺履行服务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九、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比选响应有效期

开启报价后90天

 

 

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进度安排,甲方先支付乙方65%的项目预付款,项目完成后,甲方在完成项目验收书面确认后5内天支付乙方剩余35%合同尾款。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验收。

 

 

合同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本项目合同主体部分不得分包。合同非主体部分需要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文件中说明,比选响应文件中未说明的,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

(3)其他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技术响应表有关格式

1、比选响应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比选响应资质、业绩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比选响应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投入项目的公司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比选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人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人

营业面积(本市)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参加比选响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以上营业面积(场所)需附对应的经营服务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比选响应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行业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承担主要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及内容

负责内容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单位人员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职称或岗位证书

进入本单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人员岗位设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

类别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业务管理

 

 

 

 

 

 

 

 

 

 

 

 

客服管理

 

 

 

 

 

 

 

 

 

技服管理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公司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业主情况

合同金额

(万元)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签订合同或中选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比选响应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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