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关于薛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门:

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批准:

任命薛颗同志担任共青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同时免去张国斌同志共青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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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