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 相关服务项目 邀请比选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3 

 

 

 

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

相关服务项目

 

 

邀请比选文件

 

 

 

 

 

 

项 目 编 号:201579ZB003013

采  购  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响应邀请书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9

第五章 合同条款     21

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22

 

 

 

 

 

 

 

 

 

 

 

 

 

 

 

 

 

 

 


第一章  比选响应邀请书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需具有时装人台(模特)作品制作的业绩;

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

3、供货及服务地址: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5楼展览空间。

4、供货及服务日期:作品需在11月1日前完成制作, 11月18日前完成布展。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

5、采购预算金额:26万元。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4)业绩合同复印件。

四、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10: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10:3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选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黄慧琴

 联系人:尹行卫、张婷婷

电话:67822527

 电话:63238528

传真: /

 传真:632385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黄慧琴

电话:67822527

2

比选代理机构

名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人:尹行卫、张婷婷

电话:63238528

3

比选项目名称

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相关服务项目

4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100%

5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比选内容

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

7

合格供应商

资质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特定条件

见《比选邀请书》

是否接受联合比选响应

见《比选邀请书》

8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9

供应商在比选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2021年8月25日13:00分前

形式:盖章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

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tingting@dahuacpa.com

10

澄清比选文件发放时间

时间:2021年8月25日17时00 分前

形式:电子邮件

11

最高响应限价

□无

■有,最高比选响应限价:26万元

12

比选有效期

从比选响应截止之日起:90日

13

比选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比选保证金:

□要求,比选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

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万元

帐户: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604900005020624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上工支行。

比选响应截止时,若供应商的比选保证金未能交纳入账,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比选响应。

■不要求

14

供货及服务期

作品需在11月1日前完成制作, 11月18日前完成布展。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

15

比选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份数:3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需提供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的电子文档。

16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但必须密封包装。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17

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日上午10:30

18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19

比选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20

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

开启报价时间:同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1

开启报价程序

开启报价顺序:后到先开

22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其中技术经济专家至少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23

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2名

24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选成交人

□是

■否

25

是否采用电子比选

■否

□是,具体要求:

26

履约保证金

无须提交

27

中选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选成交单位支付中选成交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中选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7000元由中选成交人在领取中选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1.2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比选采购。

1.3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比选人。

1.4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对在参与比选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

2.2 “相关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协助、指导、理赔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3 “比选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比选的分散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4 “供应商”系指从比选人处下载、领取或购买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向比选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选成交人”系指中选成交的供应商。

2.6 “卖方”系指中选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供应商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3. 2《比选邀请书》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比选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供应商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比选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比选。

3.4 供应商比选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5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比选。

4.合格的服务

4.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比选响应费用

不论比选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比选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询问与质疑

7. 1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比选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向比选人书面提出询问。对供应商的询问,比选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其中,对比选文件的质疑,应当在答疑截止之日前提出;对比选过程的质疑,应当在比选过程各环节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选成交结果以及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选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或中选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7. 4比选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 5比选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或在原比选邀请书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比选等。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比选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比选人将拒绝其比选响应,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选成交后发现的,中选成交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二、比选文件

10. 比选文件构成

10.1  比选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比选响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比选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任何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比选响应文件规定截止日期以前,按《比选邀请书》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比选人。

11.2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比选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比选人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比选人将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如果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布时间距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

11.3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比选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比选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分散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文件形式发布,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比选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或者比选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比选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比选响应文件

13. 比选响应文件构成

13.1比选响应文件由响应报价内容、技术响应内容、资格证明材料等三部份构成(装订在一册内,提交一正两副共计三份)。

13.2 比选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比选响应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启报价一览表

(4)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5)比选响应供货及服务清单表

(6)比选响应人员配置清单表;比选响应人员资格、资历、业绩证明材料;

(7)比选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格或文字+图片等);

(8)提供同类业绩、已承接的主要项目一览表(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文件);

(9)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三证合一证书)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材料;

(11)供货及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书;

(12)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4. 比选响应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供应商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比选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比选响应计量单位,比选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比选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比选响应有效期

15.1 比选响应文件应从开启报价之日起,在《比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有效。比选响应有效期比比选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比选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比选人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比选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比选响应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比选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比选响应文件。

15.3中选成交人的比选响应书有效期至完成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年度内发生的委托范围内全部管理服务内容并通过资料验收、合格移交和办理完财务审计报批批准之日为止。

16. 比选响应报价

16.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实际项目完成情况办理结算。供应商作为有经验的供应商,所报的分项报价均应包括供应商为提供该项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其它保险费、福利等)、材料、设备、场地、管理、税金、作品制作、后期维护、价格上涨风险等一切费用。

16.2报价依据:

(1)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

(2)   本比选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

(3)  其他比选响应方认为应考虑的因素。

16.3比选响应人提供的相关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和质量等要求。比选响应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货物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16.4  比选响应人应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启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6.5  除《项目比选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比选响应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比选响应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6  比选响应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比选响应报价,比选人均将予以拒绝。

16.7  开启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比选人开启,开启一览表内容在开启时将当众唱出。开启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比选响应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启一览表内容为准。

16. 8 比选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

17.商务比选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对比选文件有关比选响应有效期、和按《项目比选需求》委托内容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并按照比选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文件。

18.技术比选响应文件

18.1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比选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比选人的技术需求、质量标准等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比选响应的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8.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比选响应保证金

19.1供应商在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比选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比选响应的,其比选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9.2 供应商不按本章前附表要求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比选响应。

19.3 比选人最迟将在与中选成交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选成交的供应商和中选成交人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

19.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比选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比选响应文件;

(2)中选成交人在收到中选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0. 比选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

20.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副本。每份比选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0.2 比选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比选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20.3 比选响应文件中凡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比选响应文件,则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比选响应文件中。

20.4 比选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比选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0.5 供应商应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比选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比选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比选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比选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供应商需承担其比选响应在评审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的风险。

20.6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比选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装订豪华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比选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审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比选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比选响应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比选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应规范整齐、不易散落,纸张、封面和装订应力求简洁,要求胶装装订。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

(1)采购项目名称和比选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包件比选的,还应注明所比选响应的包件编号、比选响应货物名称;

(2)注明“在开启报价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注明供应商名称和联系地址;

(4)封口处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

21.2  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比选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2.比选响应截止时间

22.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响应地点。

22.2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均将拒绝接受。

22.3  在比选人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比选响应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比选人和供应商受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3. 比选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比选响应截止期之前送达比选人。

    23.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供应商须知》关于比选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比选响应截止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比选响应。

五、开启报价

  24. 开启报价

比选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以及《比选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报价。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比选采取不集中提交比选响应文件和开启响应报价形式。供应商可选择邮寄或直送方式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报价后将开启记录邮件发送至各供应商处确认。

六、评审

  25. 评审委员会

25.1 比选人将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及比选人代表组成。

25.2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比选人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26. 比选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 开启报价后,比选人将协助评审委员会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比选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26.2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比选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比选响应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比选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比选响应情形。评审委员会只根据比选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比选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3 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比选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比选响应。

26.4开启报价后比选人拒绝供应商任何主动提交的澄清与补正。

26.5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比选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审时供应商之间的相对排序。

27. 比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

比选响应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接受并确认这种修正,否则,其比选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1)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比选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启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2)比选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4)对比选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 比选响应文件的澄清

28.1 为有助于对比选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按照比选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28.2 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必要时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比选人,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28.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  供应商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比选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9.1 评审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中选成交候选人。

30. 评审的有关要求

30.1评审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30.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0.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比选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比选响应被拒绝。

七、定选成交

31.确认中选成交人

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4条规定的比选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成交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选成交人。

32.中选成交结果公示及中选成交和未中选成交通知

32.1除了因发生有效的质疑或投诉导致中选成交结果改变以外,比选人将及时向中选成交人发出《中选成交通知书》通知中选成交。《中选成交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2.2中选成交结果通知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选成交供应商的未中选成交通知。

33.比选响应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启报价会上启封并唱出的比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选成交与否,比选人均不退回比选响应文件。

八、授予合同

    35. 合同授予

除了中选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比选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选成交人。

36.比选人成交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比选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比选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37. 履约保证金

3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中选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选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

37.2 中选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成交,其比选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 签订合同

38.1中选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选成交人因故不能在30日内签订合同的,中选成交人应提前书面告知分散采购机构。

38.2中选成交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8.3如果中选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比选人将取消原中选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该项目授予下一个中选成交候选人或者重新比选。

39.中选成交通知书

中选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项目比选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供应商需进行本展览的作品制作工作,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工作地点位于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5楼展览空间。

 

二、交货时间和布展地点

交货时间:作品需在11月1日前完成制作,并于11月18日前完成布展

布展地点: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5楼展览空间

根据展览需要制作作品、相关结构及相关服务。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有时装人台(模特)作品制作经验,;

2、具有专业的现代化管理团队;

3、提供不少于2人的制作协调团队,负责与项目协调人对接,与策展人、艺术家直接沟通协调,深化作品制作,为作品制作提供符合场馆消防安全、参观安全的指导和材料使用建议;

4、项目团队具有良好的应急和应变能力;

5、作品制作所需工具、零件需提前自备(馆内自备的大型工程类工具除外);

6、如工作期间需在展览现场布展,需缴纳押金,规范作业,保护场馆地面、墙面、天花板以及各类设施的安全、完好;

7、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态度;

8、需熟悉当代馆场地情况;

9、熟悉市场各类配件、产品;

10、对制作的作品能及时按照艺术家的要求进行改进;

11、中标人须派专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向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反馈;

12、使用不饱和树脂、玻璃纤维、滑石粉这几种材料混合固化形成的复合材料玻璃钢(FRP),厚度在3-5mm,质轻但硬耐腐蚀。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标准。

 

 

 

 

 

 

 

 

 

附:人台制作图纸和数量

 

标准人体模特是:

身高:183cm(带高跟鞋),173cm(平足);胸围:82cm;腰围:64cm;臀围:91cm;脚 平脚或高跟鞋(10 厘米)根据外观。

 

较小人体模型是:

身高:183cm(带高跟鞋),173cm(平足);胸围:82cm;腰围:59cm;臀围:86cm;脚平底或高跟鞋 (10 厘米) 根据外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作为本次采购选定中选成交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根据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比选响应单位的有效比选响应文件按评审细则的规定进行统一评分,各评审项目累计总分为100分。

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比选人按照评审细则对报价分进行计算,数值精度为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法)。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0.5分。最后由比选人对评委的技术评分及计算得出的报价分进行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供应商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并择优确定本次比选的中选成交单位。

3、所有比选响应项目均适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二、评议规则:

1、参加评审的人员必须是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及采购人代表。

2、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利,评议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

3、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作出评议。

三、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工作程序如下:

1、比选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澄清有关问题。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低价比选响应的认定与处理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响应处理。

5、中选成交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审办法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供应商最终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且比选响应报价相同并列第一的情况,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推荐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作为中选成交候选人。

四、“综合评分法”评审细则:

(一)符合性检查

1、在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响应文件应该与比选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有效比选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只对有效比选响应文件进行打分。

3、比选响应方如在比选响应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比选响应: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比选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或者企业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资质要求不符合比选邀请书规定要求的;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比选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比选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比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二)评分细则

序号

评估

要素

分值

评估内容

得分

1

商务

报价

30

比选响应报价得分满分30分;

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比选响应价格最低的比选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比选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比选响应报价)×价格权值30×100

0-30

2

道具作品制作安装及服务方案

25

结合本项目需求,对作品制作安装及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应急预案、与策展人、艺术家的沟通协调)的完整性、针对性、响应度、合理性、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定。

0-25

3

货物技术参数

20

供应商提供的人台模特作品技术参数、数量、尺寸等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0-20

4

供货和售后质量承诺

15

承诺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完成比选文件规定的供货内容得5分,承诺供货质量和服务内容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得5分,承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的得5分,其它情况酌情打分。

0-15

5

供应商实力

10

根据供应商近3年人台模特作品制作的业绩、供应商的社会信誉度等综合评定。提供供货合同、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0-10

合计

100分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以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条款为准)

 

 

 

 

 

 

 

 

 

 

 

 

 

 

 

 

 

 

 

 

 

 

 

 

 

 

 

 

 

 

 

 

 

 

 

 

 

 

 

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采购比选项目

 

 

 


比 选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一、比选响应函格式

致:(比选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比选编号)采购的比选邀请书,(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向贵方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

据此函,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比选文件规定,我方的比选响应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比选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比选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比选响应有效期为自开启报价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我方中选成交,比选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比选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比选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比选响应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比选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比选响应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响应或其他任何比选响应。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选成交人及其比选响应服务,我方就本次比选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二、开启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报价

(万元)

供货期

1




 

总价为:                        万元整。(大写:                 )

 

 

备注说明:

 

注:

1、开启报价一览表为统一固定格式,不予调整。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保留到小数后两位。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三、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费用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注:1、本比选响应报价分项表的“比选响应总报价”应与“开启报价一览表”,统一固定格式,不予调整。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比选响应供货及服务清单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注:本表不得出现报价,格式可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调整。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五、服务方案

 

注:服务方案具体内容和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六、中选成交后的服务承诺书(自拟)

 

注: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条:

1、中选成交后根据不同项目签订服务合同时,若不按比选响应价格标准进行收费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甚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3、中选成交后未能按照比选响应承诺履行服务的,自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按损失进行赔偿。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七、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比选响应有效期

开启报价后90天



付款方式

签署项目合同后,项目开始启动,

 

 

 

 

 



供货及服务期

作品需在11月1日前完成制作, 11月18日前完成布展。并于展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0日内进行相关维护。



合同转让与分包

(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2)本项目合同不得分包。

(3)其他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技术响应表有关格式

1、比选响应相关资质、证书汇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比选响应资质、业绩等证书名称

数量

详细内容所在

比选响应文件页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2、投入项目的单位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比选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人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人

营业面积(本市)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参加比选响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以上营业面积(场所)需附对应的经营服务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比选响应项目经理(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技术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行业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承担主要项目情况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及内容

负责内容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职称或岗位证书

服务本单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人员岗位设置表(格式)

   项目名称:

类别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合同比选响应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卡拉扬展人台模特作品制作及相关服务邀请比选文件(定稿).doc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