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2021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培训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培训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人数 |
1 | 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教师 | 辅导员和负责学生就业相关人员 | 20 |
2 | 教师资格考试培训(笔试+面试) |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 | 15 |
3 | 应用文写作培训 | 行政管理人员 | 15 |
4 | 骨干教师科研能力提升培训 | 专任教师 | 20 |
5 | 专业负责人培训 | 专业负责人 | 15-20 |
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3、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4、服务日期:要求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于2021年7月底完成。
5、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6月8日至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业绩合同复印件
(5)培训老师符合比选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8)近三年未发生经营违法和重大经营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盖章);
(9)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响应截止及开启报价时间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10: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10:3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201620 | 邮编:200001 |
联系人:顾晶靓 | 联系人:尹行卫 |
电话:67822527 | 电话:63238528 |
传真: / | 传真:63238522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