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金诚冷气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诺浩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金晟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2021年度空调维保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3具有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1.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度空调维保服务
2、比选编号:201579ZB003006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行政楼、空间楼、时尚楼、图文楼、逸飞楼、高端楼南楼中楼、食堂、后勤楼、实训楼、状元楼、徽派楼、小木屋、其他门卫等),以上所属区域的分体式空调、一拖多小中央空调、VRV变频空调、风冷热泵空调机组(图文展示厅用),VRV内外机数量共计约1487台,分体机数量264台,空调箱38台,风管1650平方(设备清单另附)。
由于以上各楼宇建造时间不同,采用了不同品牌、不同型式的空调设备,为统一管理各空调系统,保障学校日常运营,现需采购一家符合综合条件及资质的空调维保服务单位,对学校的空调进行日常的定期保养、点检、维修、管理服务,使其得以投入正常使用。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一个年度定期保养、点检,空调维修、整修作业以及相关防疫措施等。
具体参数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5、服务日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年度。
6、采购预算金额:53万元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5)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8)近三年未发生经营违法和重大经营安全事故的承诺书原件(盖章);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响应截止及开启报价时间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3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选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201620 | 邮编:200001 |
联系人:顾晶靓 | 联系人:尹行卫 |
电话:13061787639 | 电话:63238528 |
传真: / | 传真:63238522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