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2019年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评议材料报送要求等详见:
二、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12月17日,学校收到通知
2. 12月17日—12月23日,学校下达文件,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
3. 12月24日,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
4.12月25日—12月31日,学校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5.12月31日,人力资源部将材料送外审。
联系人:牛颖颖 联系电话:67823200
附件:
1.《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材料封面登记表》;
2.《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
3.《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绩证明表》;
4.《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实绩专家鉴定表》;
5.《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主要代表作登记表》;
6.《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科研成果专家鉴定表》。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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