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从事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1、项目名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19XH066)
3、项目预算:1366.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标。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日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日期: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 时,下午 13:30 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808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提供资料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业务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
2)①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缴纳社保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聘用等情况),报名时请提供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连续三个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地点: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行政楼106室。
五、开标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30分
2、地点: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行政楼106室。
3、开标所需携带材料:
(1)开标人员出席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需为缴纳社保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聘用等情况),开标时请提供2019年9月(含)至2019年11月(含)连续三个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21- 6782252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凯旋路3131号1808室
联系人:陆佳伟
电话:64181327转2012、17521726123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