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高校申请设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组及开展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7〕21号)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部将组织2018年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评议材料报送要求等见:
二、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5日至27日 学校下达文件,申报人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学工部审通过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关材料
12月28日至2019年1月3日 学校对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2019年1月4日 人力资源部将公示且无异议申报人员材料送交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联系人:牛颖颖 联系电话:67823200 ; 18818270695
附件:高教思政教师高级评审表格
人力资源部
2018年12月25日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