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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栾洪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门:
经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任命栾洪金同志为表演艺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免去栾洪金同志新媒体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文国同志表演艺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汪天云同志基础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孙乃树同志教务部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8年3月 16日
附件:15145817410.doc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