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校长基金项目资助计划
一、 项目宗旨
本项目在学校层面鼓励在校教职员工积极投身于高等艺术教育事业和学校建设。奖励对学校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团队或个人。旨在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创新,同心合力,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快速发展。
二、 项目范围
1.获得学校年终考核加倍奖的在校全职教职员工,即评定为“优秀”和“优秀标兵”的人员;
2.对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在校全职教职员工;
3.在相关领域荣获重大奖项、获奖成果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团队或个人;
4.学校领导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有功人员。
三、 申请资格
1、 我校全职教职员工
2、 师德高尚
3、 通过校长办公会进行资格认定
四、 项目规划
资助计划执行时间:2015年—2019年
资助计划名额:名额不定
资助计划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每年20万元,共计5年)
资助费用类别:奖教金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6年12月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