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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余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门:
经2016年1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唐余琴同志任新媒体艺术学院副院长;
郭大康同志不再担任新媒体艺术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6年1月11日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