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产报修、更新补充规定》的要求,由资产部对教室中自然损坏的设备及桌椅,在寒、暑假期间进行集中维修,现将工作流程规定如下:
1、由资产部在寒、暑假放假前一月,通知各学院填写报修登记表,各学院填完后交资产部汇总,资产部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鉴定和核价(其中:电子设备及教学专用设备由实训中心负责鉴定);
2、鉴定与核价完毕后,由资产部提出书面反馈意见交所属学院确认,学院签字确认后,由资产部汇总上报院办,获批后负责签订合同,安排维修;
3、资产部应在假期内完成维修工作,修理完毕后将维修清单交学院验收,签字确认后统一申请付款。
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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