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余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关于唐余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门:

经2016年1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唐余琴同志任新媒体艺术学院副院长;

郭大康同志不再担任新媒体艺术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6年1月11日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