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0
(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委托,对视觉学院剧场及其他相关项目运维保障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比选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至报名截止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交报名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上海市内设有独立运营机构,能够快速响应系统需求,提供服务。
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视觉学院剧场及其他相关项目运维保障服务
2、比选编号:181579ZB063017
3、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提供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大剧场及其它相关楼宇和项目的灯光、音响设备的技术保障服务及所有系统的设备日常保养、使用、维护及专业检测的配合服务,做好基础台账,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5、服务时间: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
6、采购预算金额:43.8万元(一年)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2月2日-12月5日下午13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持报名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需递交资料(下述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2)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四、比选响应截止及开启报价时间
1、比选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开启报价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10:00时。
五、比选响应提交地点和开启报价地点:
1、比选响应提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行政楼106室
2、开启报价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行政楼106室
3、开启报价所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比选响应保证金提交证明原件以及比选响应文件。材料不全或未携带的其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其比选响应也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地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201620 | 邮编:200001 |
联系人:顾晶靓 | 联系人:尹行卫、蒋丽萍 |
电话:67822527 | 电话:63238528 |
传真: | 传真:63238522 |
视觉学院剧场及其他相关项目运维保障服务比选响应邀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