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人事

院人发〔2022〕11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2 

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中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91号)和《关于印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师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通字〔2021〕17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启动2022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具体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作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岗位所属部门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 部门审核、推荐:各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答辩、筛选,并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评议推荐人选。

3.部门公示:各部门将高级职务评议推荐人选的个人简表在本部门张贴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申报材料的查询然后将公示无异议申报人名单报至人事处,同时将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niuyingying@siva.edu.cn,由人事处、教务处、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审核申报人材料。

4.相关考察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评议

5.开通系统申报账号: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进行线上提交评审材料

5.外审报送:由人事处负责材料外送,由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进行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三、受理时间

根据我校申硕工作的需要,今年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9月和2023年1月报送评审机构进行学术技术能力评议。

(一)9月报送外审材料的时间节点

1.8月17日—9月5日

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并向二级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察;各二级单位组织审核、答辩、推荐,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2. 9月6日—9月14日

人事处汇总材料,并会同教务处、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入围条件等进行审查;

3. 9月15日—9月23日

校思想品德考察组、校教育教学考察组评议。

4. 9月24日—9月28日

评议组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系统填报评审材料,填报完成后导出《学术评议表》和《聘任申报表》并打印提交人事处。

5. 9月29日

人事处将材料送外审。

 

(二)2023年1月报送外审材料的时间节点

1. 11月1日—11月21日

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并向二级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员进行思想品德考察;各二级单位组织审核、答辩、推荐,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31122日—12月5

人事处汇总材料,并会同教务处、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等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入围条件等进行审查;

3. 12月6日—12月19日,校思想品德考察组、校教育教学考察组评议。

4. 12月20日—12月30日 评议组通过的申报人员进行系统填报评审材料,填报完成后导出《学术评议表》和《聘任申报表》并打印提交人事处。

4.2023年13日,人事处将材料送外审。

 

四、特别说明

1.2023年6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申请人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3. 国家规定的以考代评的有关系列,申请人必须在获得资格后方可提出聘任申请。

4.除高校教师职务系列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职务系列满足条件可互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外,不受理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

5.申报评议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填写。

6. 重新申报评议者,须提交上次评议后所发表的符合规范的新代表作。

7.申报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失实,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申报材料及费用

(一)   个人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

1. 最高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一式1份;

3. 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一式1份;

4. 列入《登记表》主送、报送的成果需提供1套;

5.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2份(系统自动生成);

6. 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1份(系统自动生成)。

注:1.涉及教学和科研情况的填报,申报人员需提前向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情况

    2.材料5和材料6待考察组考核通过后开通账号提交。

材料要求:

1.破格申报者需在达到正常申报成果要求基础上,另外再提供2项符合要求的成果。连续申报者,需在主送材料中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新成果,该新成果为上一次申报递交成果之外新增的成果。非首次申报者,需填写上一次申报年份。

2.如成果为中文论文,应一并提交本人承担部分、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并在目录上标出论文标题。论文应已在期刊正式发表,收稿通知视为无效。

3.如提交成果为学术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不能提供电子版的,可只提供纸质版原件(1套)。如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者,还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部分,提交承担3万字及以上的编撰任务说明,其他合著者签名。

4.申报材料中若有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须附该申报材料的中文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上标注主送及报送论文编号。

5.如成果为奖项,需提供奖项证书、内容说明。

6.如成果为项目课题,需提供结项(题)证明、结项(题)报告。

7.如成果为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

8.如成果为转化,需提供上海高科技成果转化A级认定证明、内容说明

电子材料:

1. 《登记表》PDF

2. 《评议表》PDF

(二)学院(部门)提供材料

1. 学院(部门)对申报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核实,并由学院(部门)负责人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填写核实意见,签名后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2. 学院(部门)负责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部门答辩情况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其中《一览表》需另外提供电子版niuyingying@siva.edu.cn,并由学院(部门)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3.学院(部门)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员思想品德考察情况提供签章的书面材料。

4.学院(部门)公示情况。

5.所有申报人材料纸质版交至人力资源部,电子版发送至niuyingying@siva.edu.cn。

(四)费用

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费为3500元(每套700元,共5套),人事处将另行通知缴款时间

联系人:牛颖颖      联系电话:67823200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属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印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教师与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3.《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职称评审平台教师操作手册》

4.学术技术能力登记表》(个人)

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综合情况表》(个人-A3打印)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部门答辩情况表(部门)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测评表(部门)

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人员情况一览表》(部门)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人事处

 2022年8月

附件:2216474519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