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_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标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服务地址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以及松江区文汇路1000弄。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保洁、安保、技保、会务、宿管等五个板块的内容。具体地址和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按照年度费用预算一招三年,合同期分为三期,分期签署服务合同,每个合同期的服务价格不调整;每期合同期满,委托人根据承包人上一期的服务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期合同;不再续签的,剩余服务期由委托人另行确定服务供应商。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机构;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有在管满一年的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5)项目负责人必须经委托方同意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在上海市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获取招标文件。如在周六或周日前来获取,则须提前致电13818955686联系确认获取具体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②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原件,需对每条进行承诺。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非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截屏打印页盖章;
⑤物业服务负责人必须经委托方同意并接受委托方的管理的承诺书原件;
⑥投标人在管满一年的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者用户证明);
前述标注“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回,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22楼 |
联系人:石彩霞 | 联系人:尹行卫 |
电话: 021-67822527 | 电话: 021-63238528 |
电子邮箱: / |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