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制订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精神及学校制订的《“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通知,为切实提高保障校园公共安全,有效处置学生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度,保障校园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抑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疏导教育、化解矛盾、突发快制、果断处置的方法,将影响控制在校内,处置在初始状态;尽力、尽快缩小和平息事态、减少损失,保障教学工作和校园生活的正常进行。
三、本预案适应的范围
没有经过批准的学生中的示威游行、集会、罢课、集访、群体性哄闹、斗殴、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
四、学生工作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
在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后保处处长、学生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安保人员、辅导员等组成。
(一)处置流程
1.“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内有关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迅速开展疏导工作,加强监管、控制,维持好现场秩序。
2.凡遇到各类学生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和分管领导,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3.“突发事件”中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处置流程
(二)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处置方法
1.集会、游行:关闭校门、就地劝阻,必须就地解散。事后摸清情况、妥善处理。
2.罢课:控制事发现场,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了解事发原因,及时妥善处理。
3.集体上访:摸清上访人员动向,及时疏导学生、化解矛盾。
4.斗殴事件:立即分隔参与学生,及时制止事端的发展,掌握主要情节、查清事实、做好事情发生的笔录。
5.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有关处置工作。
6.加强日常防范:各学院、辅导员定期对学生进行思想状况的分析,排摸不稳定因素,对各类矛盾容易激化的学生做好疏导、沟通、管理工作。